人自落地,便欠了一笔债。这债无名无姓,无字无据,却偏生要用一生的辰光去偿还。世人谓之“买命钱”。
起初,我亦不知此中意味。只见那清晨的微光,黄昏的余烬,皆被整齐地码作一叠,收进某个看不见的囊中。这交易公平得很,公平得几乎使人忘却了是在典当性命。日子一日叠着一日,竟渐渐磨出了光滑的表面,照得出人影,却照不见魂灵。
这般交易,初时不觉有异。横竖人人如此,个个皆然,便也不疑有他。直至某日对镜,忽见眼角爬上了陌生的纹路,鬓间钻出数茎霜色,才恍惚想起:原来光阴也是有脚的,它不但向前走,亦在啃噬着甚么。
人谓“买命钱”之妙,在于不见血。它不似古时刑戮,白刃进红刃出;它只是悄悄地、一寸寸地挪移你的边界,使你渐渐习惯于某种节奏,某种温度,某种不痛不痒的消亡。你交付时光,它报以银钱,两下里似乎各得其所,竟成就了一桩公平买卖。
然我偶在夜半醒来,扪心自问:这银钱买去的,果真是那些无足轻重的时辰么?抑或是别的甚么——那眸中的火光,那胸中的热望,那鲜活生跳的、未及绽放便已萎去的万千可能?
街市上人潮涌动,个个行色匆匆。细看其面目,多是一种奇异的空白。他们大抵也在偿还那“买命钱”,只是还得久了,竟忘了当初何以欠债,又将要还到几时。有人算过,约莫要还到夕阳西下、灯火阑珊处,方可止歇。然而真到了那时,手中攥着的银钱,可还买得回半分少年心气?
今我每收受一份“买命钱”,便觉得生命中有些东西悄然逝去了。它们不是轰然倒塌的,而是如细沙般从指缝间溜走,无声无息,无影无踪。久而久之,竟连惋惜也不会了。
究竟是我们赚了银钱,还是银钱赚了我们?这问题悬在半空,无人解答。或许答案本就不重要,人人都在偿还那与生俱来的债,直到某日债清人逝,两不相欠。
而那时节,银钱又将流转至新的债主手中,重新开始一轮买卖。
循环往复,无始无终。